国家对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要求的应该是非常严格的了,据有媒介报料:公安局不是正式干警不敢穿警服,工商局不是在编人员不敢戴大盖帽,但城管不同,只要招进去,肩章、大盖帽就一应俱全。在一些地方,一个小小的城管中队长,可以不给上面打招呼,随意安插自己的三姑六姨和江湖朋友,甚至痞子、恶棍混迹其中,反正都是临时聘用,虽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,但是工资可以靠他们那顶“大盖帽”来创收,收入可以在百姓身上榨取,从所谓的罚款中提成。于是,在一些地方,城管几近成了一群肆无忌惮的“匪帮”!有的打着“综合执法”之名,干着中饱私囊之事,将可怜巴巴的下岗职工和残疾人经营的修鞋摊点霸占,然后拿出来公开拍卖;或收走拉走摘掉经营者的广告牌和门头牌照,然后由他们指定地点制作和收费;有的,像土匪下山一样,一路汽车笛声狂响,折腾得暴土扬长,鸡飞狗跳,所到之处掀摊子、砸店子、赶贩子,折秤杆子,把风吹日晒中推车叫卖嫌几个小钱的小贩们赶得又跑又躲又藏;有的,把进城卖农副产品的农民赶走,将农民用血汗换来的东西扔掉,搞得民怨沸腾。更令人莫名其妙,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,有相当数量的城管队伍在所在地是个只管别人却不受人管制、监督的“太上皇”。